读书体会作文400字五篇
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,大家都写过作文吧,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,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。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?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体会作文400字5篇,欢迎阅读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自从我喜欢上了读书,便发现它可以在好多事情上帮助我。可谓“读了一本好书就好象交了一个益友。”好书也者,朋友是也。我爱读书,尤爱交友。
读书如交友。不必说直言不讳的诤友,也不必说情意深重的死友,单是益友,就足以在我意志最薄弱的时候启迪思想,支撑人生。
《鲁滨逊漂流记》曾与我同室而居多日,至今让我难以忘怀。鲁滨逊背着父亲出海,遇浪翻船以至流落孤岛。我百思不得其解,鲁滨逊这是何必呢?在家有吃有喝还能有份好工作,何必这样呢?可爸爸说人就要树立自己的理想并不断追求才能成功。这个朋友教会了我什么叫执著。
读书如交友。凡这类友,都必是有可爱的品性和独特的个性写成的。
老友杜甫带我领略“会当交书友。一览众山小”的快乐;世友欧阳修与我同游“游人知从太守游而乐,而不知交友之乐而乐也”的乐趣;石友李白的“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读书助我情”使我的生命充满激情......
其实生活中的每本书都是一个可交的朋友:字典像老师,漫画书像朋友,教科书像父母,古典名著则像爷爷奶奶......
生活离不开交友,交好友。三日不交友,必定“语言乏味,面目可憎。”我愿好友青春永驻,好书源源不断!
书这是一个字,这不单单是一个字,全世界的人没有了它就不能成长,没有了它就不能获取知识。书是另一种,天书是另一种地。
这里的天不能像蓝蓝的天空上有着自由飞翔的鸟儿,可这天里所有的文字可以让人看到鸟儿那样喜悦,让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;这里的天不像蓝蓝的天空中有着耀眼的太阳,可这里的天所蕴含的道理能使人们一生受益。
这里的地不像辽阔的大地上有奔腾的马儿,可这地里有一种文雅气质,不是那骑在骏马上的英姿飒爽可以匹配,因为这地给了你永远用不完的知识,一辈子都用不完。这样的天,这样的地都是一个字书。
书让我们成长,没有了书人类将会枯燥乏味,没有任何乐趣,如果世界上的书越来越多,那些贫苦的孩子就会有书的陪伴。书会陪我们度过春、夏、秋、冬,伴随我们度过一天又一天,一年又一年。这条文字的小径通往神圣无比智慧的大门,只要你去认真仔细、一丝不苟地去读这些好书,细细品味这些书的含义,那么,智慧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,智慧的宝藏是永远属于你的。
这就是我读书的感受,你读书有什么感受呢?快快写下来吧。
我是一个“小书虫”只要有时,就会像着了魔似的,一头扎进书的海洋里,津津有味的读起书来。
读书,可以获得知识,使我知道许多原来不知道的东西。比如:在南太平洋群岛上,有一种树能结出香甜的面包,供人们吃。人们叫它面包树;小海马是由爸爸生的;猪笼草可以捕捉小虫子。读书,可以获得智慧,使我变得更聪明。有一次,妈妈让我把煮熟的鸡蛋放进冰箱里,我却不小心把它们和生鸡蛋放在一起了。“这可怎么办?”妈妈着急地说。就在这时,我突然想起在一本书上看过怎样分辨生鸡蛋和熟鸡蛋的办法,于是把鸡蛋一个个从冰箱里拿出来,在桌子上转,转得飞快平稳的是熟鸡蛋,转得缓慢摇晃的是生鸡蛋。很快,我就把它们分出来了,妈妈连连夸我。
读书可以获得力量,使我变得更自信。我也有胆小自卑的时候,可当我读过那些名人的经历后,知道他们的生活也不是一帆风顺的,也会经常遇到种种困难和挫折,我也因此坚强起来。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。读书,可以使我获得无穷的快乐。我爱书。
读书破万卷,下笔如有神。在书中,我们上可知天文地理,下可知历史年代。书可以铸就许多博古通今的英才:书可以培育出名垂千古的伟人。没有书我们就不能知道大千世界的美妙:没有书我们就不能领悟到科技的绚丽多彩:没有书我们就不能将众多功课全部记入脑中。
我读书,我快乐。因为读书可以丰富我的知识,充实我的头脑,让写作对于我来说不再是难事:书可以让我欣赏到千古佳句,有气魄雄厚的楚辞,有中心明确的散文,有豪放轻扬的唐诗宋词,有优柔婉转的元曲,还有那流芳千古的明清小说。书让我知道了荆轲“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还。”的报国之志‘书让我领悟到了王维对边塞壮美风光的描写——“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。”书让我体会到马致远对游子心情的传神描写——“夕阳西下,断肠人在天涯。”书让我们从四大名著中获得无限的财宝,有《西游记》中孙大圣的惩恶扬善,猪八戒的憨厚老实,沙和尚的任劳任怨,有唐僧的纯心向佛;有《水浒传》中一百单八将的精神与壮志;有《三国演义》中神机妙算的孔明、饱读兵书的曹操,有《红楼梦》中的悲欢离合。书让我知道许多许多,我的快乐也与之成正比例增长,快乐多了,痛苦自然就少了。书是一味良药,可以是使悲伤的人振作起来,摆脱消极的因素。书是一餐美食,可以使我们变得更充实,抚慰空虚的内心。书是一则幽默,让我们快乐的`过好每一天,更好的拥抱明天。
我读书,因为我快乐。我快乐,因为我读书。
当我读完艾晚的水仙球这本书后,感觉自己好像长大了很多。长大的过程哟普苦恼。有欢乐。有幻灭,也有迷茫。八岁的艾晚在青阳小城的一个普通多子女的家庭中,静悄悄地长大。平凡的艾晚活得就像海螺盆里的水仙花,安静。低调,给一点点清水就心满意足,连开出来的花朵都是那种不张扬的芳香。
这本书中的陈清风叔叔也令我十分佩服。有一次,艾早要学自行车,叫艾晚和艾好来帮忙扶车,骑着骑着,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位叔叔,艾早脚也受伤了,流着血,不能走路去医院,本想自行车可以驮着艾早去医院,可自行车也摔坏了。陌生叔叔的一只手也受伤了,他就用另外一只手扯下自己的衣服给艾早包扎,还要球背艾早去医院,自行车让艾好推去修车部修理。叔叔背着艾早去医院,医生说是皮外伤,没关系,可陌生叔叔的伤比较严重,医生在给他疗伤时,他疼的大叫。后来,艾早才知道他叫陈清风,陈清风叔叔的行为令我十分感动。
艾晚的哥哥艾好简直就是个天才,整天沉浸在书的海洋里,他十分聪明。有一次猜灯谜,他全都猜中了,可是他才13 岁啊,竟然有这么高的才华。艾晚她的童年辛苦而压抑,但是我们可以想象,一旦她长大,她有了一双会飞的翅膀,一切的成长经验都会成为她的财富,助她一鸣惊人,鹏程万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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